1)第四百四十四章:走马观花_重生198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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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栾久天望着突然出现的罗刹女叶如花,只觉得头皮发麻,这可是个谈笑间取人性命的狠角色。

  在中州大陆那块万族争霸的地面上,这叶如花的狠辣,可是拍在千百位的。

  整个大荒中数万种族,巫族和妖族只是其中两个比较大型的族群,能在这么多族群众同阶战斗力拍在前一百,那就是无法形容的天之骄子。

  他栾久天很狂,可以一人杀进妖族中州的大本营七进七出,就连司徒红都可以笑着应对,可面对叶如花,还是有些头皮发麻。

  不为别的,万族元婴境排行榜,叶如花在第三十六,而栾久天,在九十八。

  这中间六十多名差距,就意味着叶如花真要出手,他栾久天撑不过三格回合。

  不过当栾久天听到叶如花的话,突然感觉到自己身上的压力一松。

  他不可置信的撇着一旁缓缓形成的人影,这人白衣胜雪,与寻常巫族中人打扮不同。

  在巫族眼中,越是狂野豪放的装束,越能代表自己的审美,越是体格健硕,越代表你的战斗力越强。

  可此时栾久天身边突然出现的青年却恰恰相反,他一身白色素袍,手持折扇,身高一米八刚冒头。

  生的是唇红齿白,苗条俊朗,那纤悉的小蛮腰,简直跟蛇人族的腰都一拼了。

  偏偏肤色还特别白皙,婉如婴儿刚出生一般,那一个叫人羡慕。

  这青年有着一头飘逸的蓝色长发,用一根麻绳简单的捆绑了起来,就那么随意的飘荡在身后。

  正是中州大陆,乃至是万族生灵谈之色变的,巫族第一大部落轩辕部落,姬轩辕的亲儿子,轩辕部落唯一的少族长,轩辕敬城。

  他的战绩数不胜数,唯一最让人印象深刻的就是,他曾在金丹时期,手持翻版的轩辕剑,一剑劈死了一名地仙巅峰!

  而轩辕敬城在万族排行榜的排名是第六名,要知道万族排行榜前十都是神族子嗣,唯有轩辕敬城一名人族登顶,不可谓不震惊大荒。

  按理说轩辕敬城现身,叶如花应该立马就遁逃的。

  可偏偏这两人之中有一丝小八卦,叶如花是神族中西王母一脉的仙子,入世炼魂。

  她的长相不可谓震惊天下,如果非要给一个说法,那就是此女子的容貌,只应天上有,人间不得闻!

  轩辕敬城自视甚高,一直想抓一个仙女回去生娃,偏偏万族榜单上的强者一个比一个难看,没有一个合乎他胃口的。

  直到这个叶如花出现,轩辕敬城终于有了目标。

  大荒中人遇到喜欢的人,直接打晕了扛回去,第二天就是一家人了。

  可轩辕敬城身为轩辕部落的少族长,他却非常鄙夷这种作风,反而想彻底征服叶如花。

  以至于,轩辕敬城这么一个绝世天骄,身上却背负了大荒第一舔狗的称号,为此他还乐此不彼。

  在中州有一句说法,你找不到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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