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)第104章 垮炖带鱼_九零之美味人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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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饱了,你再跟朴叔好好谈谈。”

  “好。”广义听话地点头,“我这辈子吃的第一条鱼就是带鱼,不知道韩国带鱼多不多?”

  “世界三分之二的带鱼都被我们中国人吃了,韩国人应该不怎么吃。”

  “甄珍,能不能给我做条带鱼吃?”

  生怕以后吃不着带鱼,这小子是铁了心要去韩国的。

  “没问题。”

  小猫变出的带鱼脸小,牙尖,体长就不说了,鱼身又宽又厚。广义要吃炖的,甄珍把带鱼剪段之后,先入锅煎,煎至“外熟里不熟”的程度,鱼肉定型之后,再在砂锅底部铺上蒜头,鱼肉盖上蒜头,添水炖熟,糖醋调味,炖得透,鱼肉跟骨头分离,入口即融,这是东北人最喜欢的垮炖带鱼。

  甄珍的厨艺从不让人失望,广义挑起一块泛着油润光泽的鱼肉,咸鲜中带着酸甜的味道,是他最喜欢的红烧味,特别下饭,大蒜被炖得软烂,跟鱼一样好吃,吃了鱼和蒜,再用粽糖色的酱汁拌饭,连吃了两碗饭,这是一顿特实诚的豪华早饭。

  咕嘟的鱼肉好吃,广义吃开心了,不怕胃下垂,放下饭碗,站起来就要给甄珍表演一段他学的现在最火的组合的舞蹈。

  甄珍不懂舞,但不妨碍她被广义的舞蹈感染,很霸气,很绚丽,很特别。

  广义突然停下来,甄珍回身一看,朴叔不知道什么时候来了。进屋坐下,对甄珍说:“朴叔也想吃带鱼,甄珍,还有吗?”

  “我炖得多,还有好些,我给您端去。”

  老朴瞪了儿子一眼,“你先回家去,看见你我吃不下饭。”

  还有吃饭的心,说明你也不怎么着急上火,广义甩着胳膊出了门。

  朴叔也是带鱼爱好者,把撸下来的鱼肉,跟汤汁、颗粒饱满的大米饭混在一起,一口大米饭配鱼,再就一颗鱼汤里的蒜头,饭量跟他儿子一样好,也吃了两碗。

  放下筷子跟甄珍埋汰儿子,“以后吃不着你做的带鱼,有他哭的时候。”

  甄珍露出惊喜的笑容,“朴叔你答应他出去了?”

  八|九燕来,春光明媚的清晨,屋檐下有小燕子在叽叽喳喳叫,估计在找地方筑窝,老朴转过头看了好一会,“燕子认家,搁哪筑了窝,年年都会回来。燕归巢,燕归巢,巢就在杏花巷,广义这只燕子就算走得再远,也是要回来的。”

  一晚上没睡他也想通了,虽然还是不理解跳舞能跳出什么名堂,但孩子大了,有自己的想法是件好事,他不应该否定,应该尊重和支持。想通了,自然不会拦着。老婆疼孩子,更不会拦人。

  “人啊这辈子就是体验,有好的体验,也有坏的体验,广义这个决定就算做错了,体验很糟糕,那也是他自己走出来的人生。”老朴道。

  甄珍心说小猫这次升级,不但让人吃了鱼情绪平和,甚至平和出了哲思。笑着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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