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一百二十五章:异乡人_从巨人开始的无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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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的感觉到雷恩的精神状态出了问题,这在战场上也许很致命。

  接过父亲那间小木屋的钥匙,雷恩笑了起来,十分洒脱:“这也许就是我存在的意义,当我拔剑而战的时候,我能感觉到自己还活着。

  如果这条路没有尽头,就此沉眠也没有什么不好。”

  只有战斗的时候,才能忘记自己是个孤魂野鬼,回到最初之地,他记起来了,记起了似乎有意无意被掩埋,尘封的往事。

  布劳斯先生叹了口气,目送着他离去,自从他把昏迷的他背回来后,他就发现,雷恩完全变了个样。

  他也不知道对方在森林里究竟经历了什么,雷恩那时刚刚苏醒,他看着他眼睛的时候,甚至感觉到了恐惧,这绝不仅仅是险死还生后能出现的眼神。

  雷恩慢悠悠走到村庄偏僻一角,已经荒废的小木屋前,门前没长满杂草,布劳斯先生打理过。

  将钥匙插进锁里,“吱呀”一声推开满是灰尘的木门,屋内的景象和他离开时没什么两样,只是桌椅板凳上布漫尘埃。

  阳光再次照进了有几分潮湿腐烂的木屋内,灰尘在几缕光中弥漫开来,做着无规律的运动。

  他在这里大概住了一个多月,而后三年未归,拿起一块纱布,将樟木板凳擦干净后,他将纱布丢在木桌上,没有去清洗那些锅碗瓢盆。

  他孤身坐在凳子上,良久,他轻声念起了一首诗歌,那是从白塔城一位落魄的吟游诗人那学来的:

  “致异乡人,

  我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,

  笑着和每个人打招呼,

  这里没人认识我,

  我可以尽情欢笑,

  失声痛哭,

  因为我是一个异乡人。

  有人举起酒杯,

  我笑着和他分享我的苦乐悲喜,

  我该走了,

  我不能在一个地方停泊太久,

  因为我是一个异乡人。

  风雨兼程,

  我嗅到了泥土潮湿的气息和花草的芬芳,

  乘着清风,伴着明月,

  来到天之尽头,

  我捧着沙子,亲吻海浪,拥抱晨曦,

  旧时光沉淀在淤泥中,我迎来新生。”

  “你知道吗,没人喜欢的我的诗歌,因为我本不是诗人,你是第一个想学的。”白塔城街角,胡子拉碴,不修边幅的诗人笑着说。

  凯伦耸耸肩:“是啊,你写的并不好,不过我很喜欢,因为我是一个异乡人。”

  诗人的家乡被战争摧毁,所有的亲朋好友都死去了,外出旅行的他逃过一劫。

  他开始了更漫长的旅行,游历过多个国度,他不会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,呆久了就容易想起自己一无所有。

  他的诗写的不好,他很落魄,因为他不是诗人,他只是一个因战争无家可归的游子。

  每到一个新地方,就仿佛重获新生,陌生的环境,他可以重新认识那一切。

  木屋内,声音渐渐平息,雷恩缓缓站起身,朝着森林走去,他最习惯的,大概是孤独。

  他并不是一孤儿,也不是杀手兵王,他来到一个陌生的世界,花了很长时间才忘记过去的一切,但那种格格不入的感觉怎么都挥之不去。

  人们去到一个陌生的国度,尚且需要不少时间适应那里的风土人情,如果是一个陌生的世界呢?要怎么样,才能忘记自己是“异乡人”?

  踏着婆娑的树影,踩在松软的草地上,挤开灌木和藤条,他沿着脑海中的路线,来到一处山坡下。

  坡下有一块光滑的灰色磐石,周围长着一些绿油油的狗牙根和结缕草,他迈步走到石头边,轻轻抚摸这石块表面,感受着手心传来的那种质感。

  雷恩坐在石头上,这里,就是他来到这个世界的地方,寂静的森林里,青苔爬满了老树褶皱的树皮,地面上杂草丛生,残破的蜘蛛网还挂在灌木的枝桠上,潮湿处未干的露珠从绿草油亮的茎叶下滑落,麝鼠鬼鬼祟祟的溜过。

  闭上眼睛,躺在石块上,轻风拂过他有些凌乱的黑发,昨日重现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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