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10节_天谴者(法医秦明系列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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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面是空的,没有摆放家具,所以没有被翻动。”李蒙说,“根据这种翻动的迹象,我们初步认为凶手应该是一个经验不丰富的小偷,没有开锁或撬压的技能,看到保险柜以后,就放弃了打开保险柜的念头。根据孟建云所说,凶手应该没有偷走多少值钱的东西,只拿走了霍骏随身携带的公文包。公文包里面有钱包,一般情况下,会放有四五千块的零钱。”

  “我一个月的工资也叫零钱。”大宝吐了吐舌头,说,“对于小偷来说,这么多钱不少了,所以他不去费劲撬压保险柜也是正常的。”

  “出入口呢?”我问。

  “入口是二楼客厅的窗户,出口应该是正门。”李蒙说,“因为我们看了现场后发现,一楼所有的门窗是无法进入的,二楼客厅的窗户没有关闭。后来我们果然在二楼客厅窗户的窗台上找到了一枚灰尘加层足迹,和室内偶然可见的几枚灰尘加层足迹一致,应该都是犯罪分子留下的。同时,二楼客厅窗户外面是一盏路灯,如果顺着这个路灯杆爬上来的话,正好可以从窗户进来。”

  “是啊,地面载体不太好,能发现有足迹就不错了。”林涛说。

  “也就是说,我们掌握了犯罪分子的足迹?”我说,“那同类型的鞋子在找吗?”

  “正在找。”荣支队说。

  “不仅仅是足迹。”李蒙说,“我们在路灯杆上还发现了一枚手印,应该是犯罪分子所留。”

  李蒙播放了一张PPT,显示路灯杆的局部特写,果真有一枚汗液手印。而且,手印的掌纹和指纹都很清楚,具有明确的比对特征。

  “有证据就好办多了,甄别犯罪嫌疑人也容易很多。”我满意地说,“不过,你们是怎么确定这枚手印肯定是犯罪分子的呢?”

  “案发时间是周六晚上,而周六晚上十点半之前,我们汀棠市一直在下雨。”李蒙说,“这枚手印能够留下来,没有被雨水冲刷掉,说明是在十点半之后、路灯杆已经干涸后形成的,这是其一。法医说死者死亡时间是晚上十二点左右,而周日上午八点我们就开始勘查现场了,别人再在这里留下手印的概率很小,这是其二。这里虽然是别墅区的中央,但是路灯杆的位置是在灌木丛中,如果不是要用这个路灯杆作为攀登工具,是不会钻到灌木丛里摸路灯杆的,这是其三。”

  “很有道理。”我非常赞同。

  “所以,我们认定这是犯罪分子留下的手印,依据充分。”李蒙说,“他攀登路灯杆,从二楼窗户进入,杀人取物后,从正门离开。”

  “楼梯上滴落状血迹的方向,也证实了这种推断。”法医赵永说。

  “那法医检验的情况呢?”我问。

  赵永走到会议室前端,打开尸检情况PPT,说:“法医检验工作在这起案子里比较简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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